“水是生命之源,校园饮水卫生安全事关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可近些年曝出的校园水污染事件层出不穷,这侧方面反应了一些学校单位对饮水安全意识的缺失。”
目前,学校和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主要标准依据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 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DB31-T804,从设施设备、日常管理、水质卫生、水质检验、水质不合格或饮水污染事件处置等方面,针对各类不同饮水设施设备的特点,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并对饮水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卫生管理档案、暂停使用警示标贴等进行了规范,对水质检验项目、频次和数量予以明确。
当发生水质不合格或饮水污染事件时,学校应立 即关闭进水水源,停止饮用并于饮水设施设备明显位置处悬挂警示标贴,或通过设备电子屏幕显示警示信息。查明原因并进行设施设备维护或维修工作,其中,饮水污染事件则要消除污染后经复测水质,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恢复饮用。学校如发生饮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还需要及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我们日常也要将加强对饮水卫生标准的理念,结合学校饮水卫生监管实际工作加强应用,推动学校饮水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保障学生饮水卫生安全。
一般校园水质的污染现象和原因有5点:
水在贮水池中停留时间过长,余氯耗尽,微生物繁殖使水变质;
建筑内部的给水系统设计不合理、施工安装管使用、维护不当容易造成水质污染。
1.饮用水管道与贮水池(箱)不得布置在易受污染处,非饮用水管不得从贮水设备中穿过。设在建筑物内的贮水池(箱),不得利用建筑本体结构如基础、墙体、地板等,作为池底、池壁、池盖,其四周及顶盖上均应留有检修空间。埋地饮用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
2.贮水池(箱)若需防腐,应采用无毒涂料;若采用玻璃钢制作时,应选用食品级玻璃钢为原料。其溢流管、排水管不能与污水管直接连接,均应有空气隔断装置。通气管和溢流管口要设铜丝或钢丝网罩,以防污物、蚊蝇等进入。
3.贮水池(箱)要加强管理,池(箱)上加盖防护,池(箱)内定期清洗。饮用水在其中停留时间不能过长,否则应采取加氯等消毒措施。在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的水池(箱)中,为避免平时不能动用的消防用水长期滞留,影响水质,可采用生活(生产)用水从池(箱)底部虹吸出流,或池(箱)内设溢流墙(板)等措施,使消防用水不断更新。
4.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毒物污染区,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5.非饮用水管道工程验收时,应逐段检查,以防饮用水管道与非饮用水管道误接;非饮用水管道上的放水口(水龙头等)应有明显标志,并应采取防止误用和误饮的措施。